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奈伊玛获准暂时取回护照,飞往上海公干

这篇文章是在2 个月前刊登

前财政部长达因的妻子奈伊玛获得吉隆坡地庭批准,暂时取回护照,以前往中国上海公干。

地庭法官艾祖拉(Azura Alwi)今早批准,奈伊玛(Na'imah Abdul Khalid)在8月28日至9月9日之间取回护照,而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德里(Mohd Fadhly Mohd Zamry)没有异议。

不过,法德里要求奈伊玛于9月9日回到马来西亚后的48小时内,立即向法庭交还护照。

奈伊玛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尼扎慕丁(Muhammad Nizamuddin Abdul Hamid)同意以上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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