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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政法修案明年呈内阁,惩罚“垃圾虫”洗水沟厕所

这篇文章是在1 个月前刊登

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指出,预计明年向内阁提呈《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》(171法令)修订案,以通过社会服务的方式惩罚“垃圾虫”。

他说,该修订案包括惩罚屡次随地乱扔垃圾者参与社会服务,如清洗沟渠和厕所,修订案目前在最后审查阶段,下月将带到总检察署。

他说,社会服务法律并不陌生,实际上已在许多先进国执行,包括瑞典、挪威及新加坡,新加坡在90年代已实施乱丢垃圾罚款2000新元(约6447令吉),至于重犯罚款4000新元,包括清洗及扫街道。

“马来西亚已经落后30多年……这也是为何新加坡干净,日本也是如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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