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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当今大马》标志

削弱元首的伊教首领地位,拉蒂花促撤直区宗教司法案

这篇文章是在23 天前刊登

《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》争议不断,律师拉蒂花如今也加入了批评者的行列。

今日文告中,拉蒂花表示,法案第4(1)载明宗教司为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当局之首(ketua pihak berkuasa),这无疑削弱了《联邦宪法》第3(5)条文和第34(1) 条文赋予国家元首伊斯兰首领的地位。

“这将削弱《联邦宪法》所载明的国家元首身为马来西亚伊斯兰首领的地位。”

“联邦直辖区的宗教事务不能有两个当局之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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