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字允SRC申请40亿贷款,纳吉坚称没做错
这篇文章是在17 天前刊登
SRC公司民事起诉前首相纳吉的案件续审,纳吉认为自己并无做错决定,即批准时任执行长聂菲沙的申请,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39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。
纳吉是时任财政部长。他解释,自己希望SRC公司能够找到新的资本。
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SRC公司代表律师甘纳(P Gnanathan)交叉盘问时解释,自己为何会在志期2011年6月3日的聂菲沙信件上签署“我同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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